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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5章 四民平等赋工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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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冒籍,朝廷一向予以严厉打击的,因为冒籍是涉及到朝廷选官取士的大事,对于朝廷来说,这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尤其是商人子弟的籍贯问题,确实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在孝宗朝以前,朝廷对于冒籍问题都是采取的严厉打击的态度,直到孝宗朝开始,对于商人子弟在附籍所在地参加科举的限制才开始松动。
嘉靖朝御史张轼就曾经上疏请求朝廷减轻对于冒籍参加科举的惩处,他在奏疏中说道:“立法不可以不严,待人不可以不恕,贵乎张弛得宜而轻重适均也。窃此冒籍等人,因多避难就易,欲希侥幸,然亦有因地里遥远盘费弗给而不能回者,有因从亲在外生长不识乡里而难以回者。是以冒籍乡试,以图出身,冀得升斗之粟,以为养亲之需,其初心不过如此,其所犯亦非甚重。今既问罪而不容会试,固为当矣,至若终身不许录用,则将终为罹罪之人,竟无自新之路,待人无乃未恕乎?”
他认为朝廷对于冒籍的处罚过于严厉了,朝廷对科举冒籍的顾虑出于唯恐各省原定解额被淆乱顶充,立法严惩的本意乃在维护社会公平公信,同时力求“人情事体两得便益”。但是在社会实际上,由于商人远途跋涉,贸迁贩易,其本人及子弟回原籍应试的困难更为突出。
所以说在嘉靖朝,朝廷颁布了对于附籍子弟参加科举考试的规定:“在彼寄住年久,置有田产家业,不愿还乡者,查照流民事例,行文原籍查勘明白,许令收造该州县册内,其不愿入籍者,就令还乡。”可以将这些有田产家业的商人收到相应州县的户籍内,其子弟也就可以正常的参加科举了,对于商人们来说,这似乎是朝廷的优待。
但是实际上对于这些商人子弟,在参加科举方面的限制仍然是很多的,总理盐政庞尚鹏就曾经上疏说过两淮盐商子弟在附籍参加科举中所所遭受的白眼。
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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