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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3章 变易官署事非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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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言论的行为,“禁暴氏”应查明事实,向司寇提出诉讼,由司寇科以刑罚。凡国家有事,召集众人诛杀违犯禁令的遍示大众。男女奴隶群聚出入使令差役时,纠察他们,对于犯禁令者,提出诉讼,由司寇刑处之。
所以朱载坖认为应当在刑事案件中恢复这一职能,也掌握这一大权的自然是都察院和其下属的巡按御史他们,之前都察院作为三法司之一,同样享有审判权,对于一些案件,是直接可以受理并且审断的。
巡按御史所处理的案件,主要是有重大社会危害性,可能致使社会秩序动乱的严重犯罪行为,巡按御史享有直辖受理并拏问审裁之权。主要涉及私铸钱银或武器、贩卖私盐、劫杀人财、盗贼劫掠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重大犯罪行为。
按照朝廷定例,对于私自铸造、伪造钱币或“知情买使”等“阻滞钱法”之事,巡按御史予以拏问究治。还有就是制造违禁军器等严重犯罪,除普通弓箭刀枪等冷兵器之外,对于“盔甲、旁牌、火筒、火炮、旗纛、号带”等军用兵器不允许民营匠铺私自制造。敢有违抗者,即拏送押至巡按御史处从重问罪。
除此之外,由于都察院是监察机关,对于地方的官员违法,也可以当机立断,予以处置,巡按御史巡察地方时,对于六品以下官员犯罪,巡按御史可辄令提问。世宗皇帝的,更加细化了规定,对于五品以上,巡按御史可“指实参纠”;对于六品以下贪酷不法的官吏,巡按御史可“径自拏问”或“即便拏问”。
而朱载坖即位之后,则是对于巡按御史的权力予以加强,同时提高了证据要求,巡按御史在各地巡视所纠劾的文武职官及各司堂上官,对其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及奸佞害民等各类犯罪行为,俱要分门别类“指摘所行实事”开报,回奏文书不能敷衍用事,不得用笼通考语塞责,必须详实俱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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