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法医物证检材保存_罪恶分解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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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法医物证检材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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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的人是无法体会的。

  我国法律《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公安部门解剖死因不明的尸体,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并让其在解剖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不影响解剖的进行,但是应当在解剖通知书上记明。对于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记明笔录。

  剃光死者的头发后,我对尸体进行了黄酒处理,发现了死者身上的颅骨部位有挫裂创,位置在枕骨偏上,这地方按照死者当时的掉落角度,应该不是撞击形成的。

  在黄酒的作用下,加上无影灯,我发现死者枕部上方是一个L型的挫裂创,但已经缝合了,颅骨大面积粉碎,颅内出血偏多,压迫了脑干,估计这个人就算能活,都只能变成植物人。

  谢小甜说:“CT结果出来了,对冲伤明显,但这个L型的挫裂创应该是一个方形钝器打击死者枕部上方形成的,根据人体损伤鉴定机制,第5.1.1a的有关规定,他在坠落之前就已经是重伤一级。”

  “不过那个时候他应该是没有死去的,如果加上坠落,颅骨破碎,那时候他才真正死去了,但造成他坠落的人,其实才是造成他真正死亡的原因,显然这是一个抹杀案,凶手当时带着方形凶器。”我回答。

  我和谢小甜前后分析着,我再使用师傅之前教我的摸骨术,确定了死者的死亡时间无疑,谢小甜拿出了解剖刀开始对死者进行解剖。

  我一边还得帮忙拿起死者的四肢,把他的指甲放在了生物显微镜上进行指甲缝的检测,观察当中有没有皮屑残留。

  谢小甜熟练地用一字切开的方式,游走在头皮和颅骨之间,一般法医会用弯剪刀戳进去,钝性分离头皮和颅骨,分别向前、后翻开,以冠状切开头皮后,检查头皮下有无出血、血肿;骨膜下有无出血;颅骨有无骨折,之前我们检查过的伤痕血肿很严重,出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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