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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满14周岁的孩子故意杀人,将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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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直接被带回来了。
我打算亲自审问年龄最大的一个孩子,他的名字叫肖和颂,14岁。
系中港市花园镇人氏,在希望初中读初三,是当中的一个嫌疑人肖和茂的哥哥,肖和茂10岁,在希望小学读的五年级。
在我问起他关于那天恐怖屋的事情,肖和颂否定道:“我没有啊,警察同志,你怎么怀疑上我呢?”
我拿出了当时恐怖屋附近的监控画面,在平板上展示给肖和颂看:“这是你们离开恐怖屋的画面,你别告诉我没有,你的指甲上可以验证出DNA的,当时你们用手抓了雷嘉悦,还不止一次吧……”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肖和颂一副完全不想认罪的模样。
“你可以不承认,但DNA结果还有2个小时就能出来了!你赖不掉的,别以为有少年法保护你就可以脱罪,我告诉你肖和颂,在我国刑法中,把14周岁以下的人称为无行为能力人,14周岁以下故意杀人,并不会被判刑,但监护人会承担民事责任,对被害人家属赔偿。15周岁到18周岁的,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要为自己的行为付上刑事责任,我国还没有判过未成年人死刑,包括那次北京蓝急速网吧纵火案,也只不过判了一个满14周岁的孩子无期徒刑。15岁故意杀人,实践中判罚应该会在10年左右。15岁犯故意杀人罪应承担刑事责任,但我认为,无期徒刑对于你来说,你也会受不了的!由于因此,你这辈子就毁了!”
“别这样,我当时也不想啊,真的,警察同志,其实我也是被迫的,你查一下就知道了,我和雷嘉悦压根就不认识!我根本不可能会杀他的!”
“谁逼你?你们是不是遇到什么威胁了?”
“事情还得从一件事说起,那天我们三个去外面玩,不是遇到一个小女孩吗?她长得很漂亮,我们都喜欢跟她玩,不过小女孩说,自己是从家里逃出来的,没有地方去,我们不是孤儿院的吗?所以就带她一起去了孤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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