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0章 驿传血脉不容轻(五)_隆庆中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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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0章 驿传血脉不容轻(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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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朝廷也没有什么较好的办法,原本朝廷设置驿传道的目的,就是希望驿传道官员可以对这个问题进行监督管理,按照吏部的规定:“令驿传道专守原职,其各省协济银两历年逋欠,听其移文查催,许从之。”

虽然驿传道官员负有这个责任,但是在实际上驿传道官员在催要协济驿传银的问题上所能够起的作用其实是很有限的,但是承担协济银的省份也有话说的,他们认为协济银本质上是一种加派,对于他们来说,能够完成朝廷额定的赋税就已经很困难的,再向百姓征收所谓的协济驿传银,实际上就是加派,百姓对此是极为抵触的,征缴难度很大。

而户部尚书王国光则是直接指出了,其中的问题,协济银两与各省起运的供给京城或边防的钱粮分开征解,导致一些官员对协济银与一般的驿传银区别对待。王国光在奏疏中说道:“协济原以僻济冲,以简济繁。今州县视为末务,致驿递墐户逃匿,甚有难经者。今后协济之银,专责驿传道,而抚按按季查参。”

协济银两确实是难以征缴的,对于承担协济银两的地方来说,很多官员认为这是一种加征或者是加派,对于这种协济,本来就是极为抵触的,征缴的不尽心,再加上被协济的省份没有什么可靠的办法来督促这些承担协济的省份按时足够的解运协济银,这就使得朝廷规定的协济,实际上很难落到实处。

王国光认为,为保证协济银两的及时足数征解,防止地方官府对于协济与常规赋税进行区别对待,将协济的银两与解送到京城与边地的税粮统一征收解运,协济银两的完数情况将被纳入到常规赋税的完纳考核中,同时有朝廷直接来督促承担协济任务省份的协济银征解,由邮政总署直接负责这些协济银的征缴,对于征缴不力的省份,由邮政总署指名题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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