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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8章 秋雨秋风言论急(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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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是成为盐政的实际主官,朱载坖认为这样是不行的,应该让巡盐御史回归监察的职能,而不是实际处理政务,朱载坖认为,在都察院内专设盐政一道,从盐政道御史中选派御史出巡各盐场,之前朝廷只在两淮、两浙、长芦、河东派遣巡盐御史,现在要在所有的运司衙门所在地派遣巡按盐政御史,负责稽核盐税账目,督促运司缉私等监察事项。
巡按盐政御史不得干涉运司行政,对于运司行政,小者可以立即纠劾,大者上奏都察院,由都御史向内阁、皇帝奏报之后,由内阁批转户部或者总理盐政衙门执行,限制巡按盐政御史干涉运司行政,朱载坖再三强调,御史是监察官员,而非行政官员,不准越俎代庖,尤其是巡按盐政御史,他们的职能主要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巡视运司账目,检查朝廷的盐课是否按时足额征解到位了,第二就是查看朝廷的恤灶措施是否实施到位,向灶户征解正额盐课和余盐是否到位,朝廷的发放给灶户的工本是否到位,这些都是巡按盐政御史所要做的。
而其二就是对于盐政衙门予以细化,之前朝廷虽然在户部下设总理盐政衙门,在地方设立各盐法道和运司,但是各个部门的执掌不清,权责不明,尤其是运司,权力过于集中,食盐的生产、运输,灶户的管理,盐引的发放等都由运司负责,权力虽然重大,但是实际上受巡盐御史节制,很多时候不能够实现所规定的职权。
朱载坖认为,应当将有关盐政各衙门的职责等予以划分清楚,既明确职权,又便于朝廷考成,对于地方来说,盐法道是最常设的盐政机构,盐法道是朝廷设置在各省的专门负责盐政的机构,在提刑按察使司之下,属于分巡道之一,朱载坖认为,盐法道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疏通盐政,保证盐政通畅,打击辖区内的私盐,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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