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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8章 储君岂无天子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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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此事,在洪武十六年,太祖皇帝再次下达了一份诏令,就是有关凤阳减免赋税的,太祖皇帝在诏令中说:“凤阳实朕乡里,陵寝在焉,昔汉高皇帝丰县生,沛县长,后得了天下,免其丰、沛二县之民粮差。今凤阳、临淮二县之民虽不同我乡社,同钟离一邑之民。朕起自临濠,以全乡曲。凤阳府有福的来做我父母官,我老的们生在我这块土上,永不课征。”
这算是凤阳、临淮两县钱粮免征的法律依据,按照太祖皇帝的这份诏令,这两县的百姓确实是不用承担赋税的,但是实际上并不如此,首先就是不是所有的两县百姓都免去赋税,免去赋税的百姓是指指历史上同属钟离的凤阳、临淮二县的土著的居民,并不包括明初迁来的大量移民。
而且也不是无条件的,太祖在洪武二十九年再次下达诏令,给这个政策打了补丁,在这份最终版本的诏令中,太祖说道:“朕思父母之英灵葬钟离之西乡,其钟离也,朕昔寒微乃父母之邦,况陵于是土,思父母之恩无以上报,故将钟离土著旧民全免粮差,其四乡之民虽不同乡社,同钟离一邑之民。意在望民人皆喜色,以妥我父母之英灵。所以免其粮差为此。今命户部差人着落凤阳府精清土民,非土民者,许里甲乡人出首到官,赏钞五十锭,诈称土民治以重罪,能自首者,与免本罪,若土民既清,尽编为陵户,祠祭署提调洒扫洁净,均派四时节令,大小祭祀。除祭祀之外,粮差尽免。”
也就是说,凤阳、临淮的土民虽然不用缴纳朝廷的钱粮赋税,但是要充当祖陵的陵户,而且这部分人人数并不多,按照朝廷的记载:“陵户三千三百四十二户,分为六十四社,社各有长,俱土民,全免粮差,供祭直宿洒扫。”剩下的百姓都是要向朝廷缴纳钱粮的。
而作为大明的中都,凤阳是极为贫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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