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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7章 天下何曾得大治(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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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这点是很重要的,朱载坖认为,清丈军屯的目的是为了充实卫所,保证朝廷的官军始终有充足的兵员,还有军屯所产生的籽粒,也就是军屯的赋税,也是卫所官军军费的重要补充。
朱载坖也很清楚,必须要对军屯的制度予以改革,不仅仅是在军屯的赋税上,对于军屯的整个制度也要予以变更,朱载坖很清楚,原本的那种制度无法执行下去,朱载坖于是召集各部院重臣们一道商量有关军屯的改革办法,按照洪武三十五年所制定的规矩,规定每军受田一份即五十亩,交纳正粮十二石,储存于本卫屯仓,由本军自支。另纳余粮六石为本卫所军官俸粮。永乐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屯田官军赏罚条例,规定每军除每年应交纳的正余粮外,生产粮食多的卫所有赏赐,生产不足的要罚军官的俸禄。
对于这种制度,首先就是科则太重,对于军屯来说,是民田科则的数倍,军户们很难承担,所以朱载坖采取的办法是军田民田统一科则,不准额外加征,之前为了防止卫所军官在征收赋税的时候欺压军户,曾经命令由地方州县征收赋税之后支给卫所,但是五军都督府认为这样不便,请求仍旧由卫所自己征收籽粒。
对于军屯,各个都司虽然都在减少,但是其减少的原因是各不相同的,对于腹地的都司尤其是两京和东南等地的都司来说,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军屯田地的被侵占,因为这些地方承平日久,没有战事,人口滋生,土地紧张,可供开垦的土地都被开垦殆尽了,不管是地方豪强还是卫所军官,都大肆兼并军屯,而且因为军屯的土地,卫所和地方的经常打口水仗。
张居正等人仅仅举出一例,在英宗朝时,直隶苏州卫奏:本卫军士原辟屯田一十四顷,比因他役未及耕种,而常熟县民人据之以为己有,请仍给军屯种为便。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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