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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9章 四民平等赋工商(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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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赋税,朱载坖认为还是有稍显凌乱之感,朱载坖认为税赋征收应该简明扼要,纲举目张,才能够使得朝廷的征税流畅完善。
朱载坖向重臣们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第一就是赞同王国光等人所提出的省并科则的政策,目的是为了使得朝廷赋税征收更加明确,同时减轻对于百姓的负担,均平赋税,使得这些豪商们更多的承担赋税,这是朝廷这次赋税改革的重点之一。
朱载坖说道:“自嘉靖以来,凡桥梁、道路、关津私擅抽税,罔利病民,虽累诏察革,不能去也。迨两宫三殿灾,营建费不赀始开矿增税,而天津店租,广州珠榷,两淮余筠,京口供用浙江市舶,成都盐茶,重庆名木,湖口、长江船税,荆州店税,宝坻鱼苇及门摊商税、油布杂税,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民困商怨,非先帝及朕之本意也。”
朱载坖的态度就是很明确的,就是要改革赋税制度,但是这次改革是目的的,第一是收权,也就是将地方官府随意征税的权力收归朝廷,从今往后,赋税的新增、取消、蠲免和税率的确定,决定权都在朝廷,而非地方官府,非经朝廷同意,不准擅自新增赋税,防止地方势力的做大。
其二就是对于大明的整个非农业赋税体制予以改革,朱载坖在和王国光等人商量之后,首先确定这次赋税改革的方向,就是转变大明的赋税征收方式,之前大明主要是对人征税,朱载坖认为要予以改革,变成就产征税,也就是将征税的对象变为财产和工商业行为。
具体来说,在审并科则之后,朝廷的非农业税收主要是以下一个方面构成:第一,财产税,也就是对于所有的非农业土地、房屋、车辆、船只等动产、不动产的征税,同时将房屋契税等也纳入其中。
第二就是流通税,主要是针对商品的流通环节征收赋税,也就是之前的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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