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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5章 又是一年春好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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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朱载坖的这份诏书,很多重臣其实是有些不能理解的,是否缠足,其实是一件百姓的私事,朝廷对于这些事情加以干涉,本就是一个有些过分的,他们认为朱载坖以严旨的形式禁绝此事似乎是有些说不过去的,对于这些奏疏,朱载坖也予以了批答。
朱载坖认为,缠足陋习,本就始于南唐宫廷,这是亡国之征,绝非什么好事,当年李煜在南唐宫廷之中首开缠足之风,按照史料记载:“李后主宫嫔窅娘,纤细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节缨络,连中作品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袜舞莲花中,回旋有凌云之态,由是人皆效之,唐镐诗曰:‘莲中花更好,云黑月常新’,因窅娘作也。由是人皆效之,以纤弓为妙。以此知扎脚自五代以来方为之。如熙宁元丰以前人犹为者少,近年则人人相效,以不为者为耻也。”
后来李煜入宋之后,将缠足的风气也从南唐带入了两宋,从两宋开始,缠足之风开始盛行,从北宋中后期至南宋后期,缠足从舞蹈装饰成为生活装饰,流行于宫廷贵族、上层社会,视为尊贵、富有的标志。如南宋初年,大将刘光世的家妓缠足;《宋史》卷六十五记载宫女都束足纤直,名快上马;南宋刘过《沁园春·美人足》“称玉罗悭,销金样窄,载不起盈盈一段春”、“忆金莲移换”。而徐积有《咏蔡家妇》“手自植松柏,身亦委尘泥,但知勒四支,不知裹两足。”可看出普通家庭劳动妇女是不缠足的。
而且这个时候的缠足,主要是舞姬、家伎或者宫女等流行的,和后来的缠足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舞伎缠足的最初动机很可能是希望足部更加纤巧且有紧束感,这样会有利于舞蹈动作的展现。具体而言,相较穿鞋而舞,缠足且只穿袜不穿鞋起舞时袜与脚的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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