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7章 河工水利需兼重(六)_隆庆中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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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7章 河工水利需兼重(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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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这个看法是部分认同的,对于这些为大明征战的将士,确实应该保障他们的家属,使得他们能够在战场之上效命,这点确实是很重要的,但是现在过分庞大的世袭军官队伍,对于朝廷来说确实是有些无法承担了。

朱载坖曾经命令兵部、户部、吏部统计过大明现在的卫所、军籍和世袭武官群体,在洪武年间,卫所的军官与兵士,分别居住于指定的地区以内,遍于全国。全国的卫所,在洪武十三年的时候,共有四百九十三个卫,卫之下各有若干千户所、百户所。独立的千户所有三百五十九个。此外,属于羁縻性质的边境的卫所,也有四百多个。“世官”的总数,在洪武二十三年,有一万六千五百名左右。“世兵”的总数,有一百二十万名左右。而当时的人口,大约在六千五百万,这个比例还算是比较正常的。

按照吏部和兵部的统计:“洪武、永乐之际,天  下  武  职  二  万  八  千  七  百  五  十  四  员  ,  成  化  六  年  ,  增  至  八  万  一  千  三  百  二  十  员。”这其中增加的大部分可都是世袭武官。这个数据是有官缺,也就是实际任职的武官数量,而没有补缺的武官数量,就更加的惊人了。

宣德三年兵部的一份奏疏就足以说明问题,当时兵部上奏:“内外军职不下九万余人,有见任者,有多余者,有老疾优给者,有操备未经任事者,有犯罪立功或调除者,有亲属袭替者,必加清理,庶知其详。今拟定选条式付与各官,其条式:一脚色,二状貌,三才行,四封赠,五袭荫。令各具年甲、状貌及初从军来历、所建勋劳、得官之详及今有无残疾,仍从亲管官及同僚、同队并首领官保勘回报,取其历练有才智者擢用之,庶几得人。”

宣德年间距离洪武二十三年,过去不过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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